2014年7月18日 星期五

只是因為是懶

多數人都同意不該種族歧視,但是人很難完全避免歧視。白人看到黑人會有些反應,台灣人看到菲律賓人會有一些想法。不過人們對種族歧視的言行不一是隱晦的。而學術界的言行不一則是公然的。

大家都說論文應該重「質」不重「量」,但是真正要做決策時,像是甄選老師﹑分配經費﹑升等教授等等,我們仍然會以論文的量化指標(幾篇?影響係數?)做為決策依據。

我們就像一群嘴巴上大聲疾呼反對歧視,卻在行為上身體力行歧視的人。嚴格來說,沒有人要求我們用論文的篇數﹑期刊等級,這些膚淺的指標來評價別人,我們絕對有充分的自主權不這樣做。但為什麼我們仍然這樣做呢?

因為「懶」。

要評估一個研究者的優劣很簡單。只要讀一﹑兩篇他的研究就可以知道;他的功力如何,邏輯是否清晰,文筆是否流暢。但是我們懶得讀,於是我們把這些事情交給SSCI制度。他有幾篇?登在第幾級的期刊?在幹礁這個制度時,回頭想想,我們自己還不是用篇數和影響係數在評價人?

這制度之所以被詬病,卻仍然屹立不搖,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結果,因為它實在太適合懶得讀別人東西的學者了。

一個極端的例子是,在甄選教師時,有些學校會做一張簡表,上面列出每個候選人有幾篇著作,登在哪個等級的期刊等等,這是一個人能否凍蒜的重要依據。我們抱怨學術發表制度,卻極度地使用它來做決策。重點是,沒有人逼我們這樣做。

要做出正確的評估不難,只要每個候選人挑一篇研究來讀,就可以知道他有多少本事了。而讀一篇論文不會花我們超過一小時的時間,但是我們連這樣都懶。

於是我們一邊抱怨這個制度,一邊使用並且捍衛這個制度,義正嚴詞地為自己的偷懶辯護。「太忙了。」「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當你想挑老婆時,除了長相﹑身材,你一定會很在意她的內涵如何;如果你只是想在阿姆斯特丹的紅燈區買春,那麼只需要看看她長得好不好看,身材如何就好。以論文篇數和期刊等級來評鑑別人的這種制度,比較像看內涵還是買春,我想答案不用多說了吧。

抱歉,這樣說對買春客不太公平。買春客相信眼見為憑,他不會因為對方宣稱是D罩杯就不疑有他。學者,連看到不看,只要是SSCI,期刊排名高,他就會買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