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指導教授和學生間的關係,似乎是個常被關心的主題,但口試委員的角色與責任卻很少人注意,於是我一直想寫一篇文章來談「口委的角色與責任」。至於「簽名就對了」這麼不負責任的副標題,純粹是為了聳動,就像很多電影:「終極警探」、「終極保鑣」、「終極殺陣」,你完全不知道它們為什麼終極,但這名字就是能把人騙進電影院。不過我比他們有良心一些,「簽名就對了」是本文的結論。
以下先談口委的「角色」,再談口委的「責任」。
口委的角色是什麼呢?其實就是個配角。事實上不只是口委,指導教授也是當然的配角;口試時真正的主角是那個研究生,這是屬於他的日子;但口委有時會忘了這件事。說來奇怪,當口委提出他的想法和意見時,有時並不是講給學生聽的,而是講給指導教授和其他口委聽的。這和學者這種人的特性有關,學術活動有時和演藝活動沒什麼太大的差別,演藝人員渴望在觀眾面前展現他的歌喉或肢體,而學者則希望在別人面前展現出他的聰明與才智,對學者來說,他們尤其喜歡在和自己旗鼓相當的同行(而非學生)面前,去證明自己的能耐,所以口委提出意見時,多少帶有向其他老師證明自己能耐的意味。口試提供了口委去展現自己能力的機會,他就像電影「死亡筆記本」中的夜神月一樣,每當找到死對頭L的破綻時,臉上不自覺會露出欣喜而邪惡的笑容,然後心中還不忘OS:「羸了!!」指出學生論文中的錯誤的確有這種快感;但有時口委會忘記現在上映的不是「死亡筆記本」的本傳,而是「死亡筆記本之L最終的23日」,L才是這部電影的主角。口委只是配角,不應該太過搶戲。
口試不只是一種學術場合,也是一種社交場合,它最簡單的形式是由三個老師加一個學生組成的,這個組合中,學生是地位最低、權力最小的,因此也最容易被忽視。這就像三個黑幫大哥聚在一起,其中一個老大帶了個小弟;三個老大會把非常多注意力放在彼此身上,小弟很容易就被當成跑龍套的晾在一旁。這種權力結構所導致的互動特性對人類的知覺天性來說非常自然,而這也常發生在口試時。指導教授或口委會不自覺地把很多注意力放在彼此的互動上,而忽略了真正該作為主角的學生。我就犯過這樣的錯,可能是因為來了比較大咖的學者、又或者只是老師們之間久未見面,我不自覺地放了很多注意力在口委身上。口試結束後我問學生:「感覺如何?」學生說:「感覺像黯然下台」,當下我心頭一震,說不出的難過。那是因為老師們忘了自己是配角,把太多聚光燈打在自己身上,使得本來該燦爛謝幕的主角,反而黯然下台了。口試的確是一座舞台,但這舞台是為了研究生而打造的,指導教授和口委都只是配角,應該要常常提醒自己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研究生身上,而不是自己或其他老師身上。
以上是談口委的「角色」,接下來談口委的「責任」。雖然最後口委必須為論文打分數,決定口試是否通過,但其實口委的責任應該是提供建議,而不是審判論文。論文口試,如果真的被當作一個考試,會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它在邏輯上說不通。口試的舉行至少是建立在三個預設的前題之上:(一)論文經過指導教授的指導。(二)此指導教授是具專業性的。(三)指導教授認為此論文有資格提口試。當一場口試得以舉行時,通常表示這論文滿足了上述三個條件。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到,上面的三個條件中,都出現了「指導教授」這個人,但是沒有出現「研究生」這個人。沒錯,最需要為論文口試成敗負責的人,是指導教授,不是研究生。一種米養百百種口試委員,指導教授可能無法完全預想口委會提出什麼稀奇古怪的問題,但是要求指導教授在口試前,正確地評估出口試會不會通過,並不算是苛求。在大部份的情況下,口試會不會通過,在口試前就已經決定了,指導教授是有能力判斷出這件事的。如果論文沒過,那麼主要問題並不在研究生身上,而是在指導教授的專業和判斷上。所以如果我們一定要把論文口試當作是一個考試,那麼它考的不是研究生,而是指導教授。
如果指導教授必須為口試成敗負最大的責任,那麼口委把自己當作論文的審判者,就會有些奇怪了,因為你在審判的其實並不是研究生或那本論文,而是指導教授。問題是:一旦口試沒通過,指導教授並不會受到任何實質傷害,被處罰的是研究生;這就是我說把論文口試當作一種考試,邏輯上很怪異的地方;口試時口委不簽名,否定的其實並不是研究生或論文,而是背後的指導教授,但受到懲罰的卻是研究生。我猜想這論點很容易引發:「難道學生不用負責嗎?」這樣的反彈。的確,有時指導教授也真的很無辜,可能遇人不淑,學生太混、不聽指導等等,但不論學生本身有什麼問題,不管論文品質如何,指導教授沒點頭,是不可能舉行口試的;光這一點,在邏輯上指導教授就必須為口試失敗負最大的責任。。
我年輕時有一次擔任口委當下沒簽名,要求學生必須改完後我才要簽名,後來我一直很後悔,因為無論不簽名的理由是什麼,最應該負責的不是這個學生,但他的確因此而受傷害了。口試是一個邏輯上非常怪異的情境,我們想試鍊的對象是學生和論文,但實質上試鍊到的其實是指導教授;口試失敗最該負責的應該是指導教授,但最後惟一受害的卻是學生。這種矛盾是學術運作的現況;為了解決這種矛盾,後來我理解了,口委不必把自己當作論文的審判者,只要作為論文的建議者就可以了,口委的主要工作是提醒指導教授和學生他們所忽略的事情,提供有助於提昇論文品質的建議。至於審判論文,除非你不認同指導教授的專業和判斷,「而且」你也認為研究生應該為指導教授的錯誤判斷負責,在這兩個條件同時成立下,的確可以不簽名。只要否定了上述任一條件,我都不太能理解不簽名是什麼意思。如果上述邏輯說得通,要在論文上簽名這件事就簡單多了;口試結束要簽名時,再也不用覺得自己好像李鴻章當年要把名字簽在馬關條約上一樣的艱難。
世界名著《傻瓜也會寫論文》是這樣形容口試的:「論文口試和結婚喜宴有點像。每一對新人都把自己想當成是世界的中心…但是客人的心態是什麼呢?回想一下你去參加喜宴的經驗,你會發現客人只在乎菜好不好吃、上菜速度快不快,他們不太關心新郎和新娘的愛情故事有多精采,也對致詞的人是民意代表或行政首長不感興趣。口試也是如此…這對你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天;但是對口試委員來說,這卻只是很普通的一天,口委就像吃喜宴的賓客,他一年要參加好幾場婚禮。」口委的確就像婚禮中的賓客,他們只是配角,但卻是非常重要的配角。婚禮中少了熱鬧的賓客,新人就感受不到結婚這件事有多麼的重要;口試中沒有機車的口委,研究生就無法記得自己拿到學位的過程是如何奮鬥與艱辛。在學術上,口委的功能或許是給予論文建議,但是在實質上,他有更重要的功能,口委其實是在見證一個人生命中重要而獨一無二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