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幫某個高級期刊審查一篇論文;如果要我為這個研究打個分數,應該是70分。但是審查後我就直接建議「接受刊登」了。心理學期刊應該刊登的是70分的論文,而不是100分的論文。100分的論文害死了心理學。
從心理學是一門粗糙的科學的本質來看,70分的論文,而非100分的論文,才是了不起的研究。只要我們想想自己作真正作研究的經驗,就會發現在審查的過程中用90分、100分的標準去對待別人的論文,是件多麼荒謬的事;那無疑就是要逼得對方使用某些「彈性作法」來呈現完美成果。以心理學現有的理論、方法、以及研究對象的本質,100分的研究是很難存在的。
的確在機率上,心理學有可能出現完美的論文,但是這個機率非常低,不應該像那些高級期刊所展現那樣,一年可以發生幾百、幾千次;更別說這些完美總是剛好發生在同一批人身上了。
心理學期刊應該刊登的是70分的論文,而不是100分的論文。70分的論文通常說了一些事實,而100分的論文則隱藏了許多事實。那些100分的論文、那些不斷藉由製造100分論文而取得名利的學者,害死了心理學。
「我相信熱烈的爭辯,我不信無聲的和諧。」《五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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