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4日 星期二

如果書能賣到大陸去...

有不少朋友跟我說過,如果我的書能賣到大陸去,我就賺翻了。這件事真的發生了。

有一次書商來信說,有大陸的出版社想發行《傻瓜也會寫論文》,希望我能授權。看到這邊,想必你的心中浮現出:「顏志龍要發了!!」這樣的想法。我倒是處之淡然,畢竟我寫書的目的是要拯救天下受苦的指導教授和研究生,懸壼濟世才是我的初衷,名利對我來說只是身外之物當然,以上所講的這一切都是騙人的,錢很重要。

根據出版社的說法:這本書在大陸的訂價約為22人民幣,相當於106塊台幣左右。你猜,一本106塊台幣的書,作者每本書可以賺多少錢呢?

經過計算後,每本書作者抽成的版稅是「百分之二點一」(如果你對2.1%是如何算出來的,請參考本文最後)。因此,如果《傻瓜也會寫論文》在大陸賣106元,那麼每賣出一本書我可以抽台幣106*0.0212.2元。

看到這邊,我想你應該可以把「顏志龍要發了!!」這個想法打消了。

一本106元的書,每本作者只能抽2.2元,如果這不是剝削,什麼才是剝削?

當然,我們可以從不同的角度想這件事。例如「以量取勝」,大陸人口那麼多,隨便賣也有個幾萬本吧;這應該也是很多作者願意將書「賤賣」的原因。只是,仔細想想,儘管大陸人口多,但盗版也很猖瘚,你怎能保證自己的正版書可以賣得多好呢?再者,當對方告訴你:他賣了10000本時,你能完全相信他真的只印了10000本嗎?

我們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想這件事:不賣白不賣。如果不授權,我就一毛錢都沒有,簽了授權或許每年可以多一筆不錯的收入。這讓我想起台灣藝人參加一些中國歌唱節目時,評審為了拉台收視,語不驚人誓不休地羞辱這些頗具知名度的藝人;或是不小心宣稱台灣是個國家,被大陸網民圍剿扺制。這些藝人心中可能不以為然,頗不是滋味;但是沒辦法啊,大陸市場那麼大,而演藝事業又是他們的生計之所在,他們除了委屈求全之外,並沒有太多其它選項。所幸,我並不是靠寫書來維持生計的,所以我可以抱持「不賺白不賺」的心理,也可以展現「老子不爽賺」的帥氣。

總之,我拒絕了。
我很愛錢,但更愛格調;簽下 2.2/106 的授權,會讓我覺得自己很沒格調。

一本106元的書,作者每本只能抽2.2元,如果這不是剝削,什麼才是剝削?


PS. 大陸出版社開出的版稅是6%。但這不是針對我,而是國際出版的行情。而6%指的不是我的版稅,而是我和台灣出版社共同的版稅。而6%裡面,台灣出版社還要先扣掉30%的行政支出,剩下的70%才是我和台灣出版社均分。

也就是說,我實際分得的版稅是6%*(70%*1/2)= 2.1%。你沒看錯,是百分之「二點一」,不是「二十一」。

2014年1月9日 星期四

屈打成招

數百年前
百姓:「大人,小的是冤枉的,人真的不是草民殺的啊!」
縣官:「還敢說謊,看來不給你一點顏色你是不會招了。來人啊,給我重打三十大板。」
(三十大板後)
百姓:「大人,冤枉啊、冤枉啊!!」
縣官:「嘴真硬,看來不用重刑你是不會招了。來人啊,鞭刑伺候。」
「大人,冤枉啊!!」
「來人啊,用夾棍!!」
「大人,冤枉啊!!」
「用炮烙!!」
百姓:「大人別再用刑了,人人是我殺的;人是我殺的總可以了吧,別再用刑了。」
「哼,果然如本官所料。」縣官得意地轉身說道:「啟稟千戶大人,下官已經查明凶手了,此案已經水落石出。」
千戶及眾衙役齊聲:「知縣大人真是明察秋毫、斷案如神啊!!」

數百年後
資料:「大人,小的是冤枉的,小的真的不顯著啊!」
學者:「還敢說謊!!看來不給你一點顏色你是不會招了。來人啊,給我換分析方法。」
資料:「大人,冤枉啊,我真的不顯著啊!」
學者:「嘴真硬,看來不用重刑你是不會招了。來人啊,加控制變項。」
「大人,我真的不顯著啊!!」
「換研究架構!!」
「大人,我真的不顯著啊!!」
「來人啊,給我刪樣本!!」
資料:「別再用刑了,我我顯著了;我顯著總可以了吧,別再用刑了。」
「哼,果然如我所料。」學者說道:「在此向各位報告,研究結果如我一開始所預期的,顯著地支持假設。」
期刊及眾學者:「這真是一篇嚴謹的研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