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1日 星期五

自白

這是一個發生在明末的故事。
「啟秉大人,聚眾滋事的嫌犯都已經抓到了。」
「哦?人數有多少?」
「共計百餘人。據報,亂黨實際人數約莫七十餘人,因此這一百多個嫌犯中,十之有七是有罪的,其它三成則是無辜的良善百姓。」
「那好,把所有證供都呈上來,待本官好好審理審理,揪出那些有罪之人。」
「是,屬下已錄好這一百多人的自白口供,請大人過目。相信以大人之英明,憑這些證供,定能撥雲見日、忠奸立辨……」
「荒唐!本官豈能只憑當事人的口供論斷。這樣如何判人於罪?怎能教人心服口服?」
「這......大人,容小的直言,憑當事人的自白斷案,已有往例,非本朝所獨有;這方法在日後應該也會一直沿用下去。屬下大膽預測,即便是三百餘年後斷案,使用的也還會是這法子。」
「哼!三百年後還在用當事人的自白來斷是非?怎麼可能。荒唐、荒唐!」縣官一邊斥責,一邊忍不住翻了那些口供。雖然遣詞用字略有不同,但每份口供大致上都是這樣寫的:
『從小我就是同學們的心情垃圾桶,當大家有心事時,總會找我傾吐……』
『我身邊剛好有人得了憂鬱症,看著他受苦,更堅定了我報考心理系的決心……』
『如果有幸錄取貴系,在入學前,我絕不鬆解;我會加強自己的英文,並且閱讀相關書籍、充實自己….入學後的近程目標是……中程目標是……遠程目標是……』

我盯著電腦螢幕上的大學推甄書審資料。明朝末年那個縣官的聲音在我腦海中迴盪不已: 「三百年後還在用當事人的自白來斷是非?怎麼可能。荒唐、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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